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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项目支出权限审批制度

2014-08-19 |

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项目支出权限审批制度

为了规范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简称“普觉基金会”)的项目管理,确保基金会项目工作的效率及一致性,提高项目质量,更好的实现普觉基金会的使命及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结合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部门负责人审批额度为每笔金额在1000元之内(含1000元)的日常费用支付、1000元之内(含1000元)的捐助个人项目费用支付和10000元之内(含10000元)的活动项目支付

2副秘书长的审批额度为每笔金额在5000元之内(含5000元)的日常费用支付、5000元之内(含5000元)的捐助个人项目费用支付和50000元之内(含50000元)内活动项目支付

3、秘书长审批额度为每笔金额在10000元之内(含10000元)的日常费用支付、10000元之内(含10000元)的捐助个人项目费用支付和100000元之内(含100000元)的项目活动支付。

      4、日常支出费用超过10000元、捐助个人费用超过10000元和活动项目支出费用超过100000元报理事会审批。

5、审批职位空缺时,由上一级别审批人审批空缺职位的事宜。

6、每一级别的审批需得到上一级别审批人的批准后进行,部门负责人的费用需经副秘书长审批,副秘书长的费用由秘书长审批。

7、如遇有关审批权限人员出差在外,可由邮件批复。审批人也可授权其他人员代行审批职责。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应该以书面形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