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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任用管理制度

2023-10-18 |

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任用管理制度

为明确岗位管理及对员工任用的工作规范,规避劳动用工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人力成本,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我会任用员工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根据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对基金会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给与提拔、晋升。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三、聘任定岗

通过招聘确定为基金会的正式员工,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个人原单位离职证明(首次参加工作者不需要)、1寸红底照片2张、红底电子版张片1份、薪酬结算账户:储蓄卡1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体检报告,并与基金会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基金会应在15日内办理五险一金的缴纳。

四、转正

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人事部门提交续签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降职、免职

当员工出现个人能力严重不足或主要工作业绩未能按要求完成而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时,基金会将对员工予以降职。

当员工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时,基金会将对员工予以免职。

六、辞职、辞退

辞职的员工应提交辞职申请,经审批后做好工作交接,交接结束后办理离职手续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出现以下情况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5天;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挪用公款、窃取基金会财产、收受贿赂情节严重,给基金会造成重大损害的;

 寻衅滋事、煽动怠工、造谣生事、严重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的;

 泄露基金会机密,情节严重者;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严重违反基金会规章制度的行为。

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省普觉公益基金会理事会。